接触性皮炎的临床表现主要有:
㈠发病前均有过敏物质或刺激物接触史,一般发病急,皮损发生在接触部位。
㈡皮损的轻重与致敏物或刺激物质的强弱、作用时间的长短、接触面积大小以及机体的敏感性有关。轻者局部仅有充血,境界清楚的淡红或鲜红色斑;重者可出现丘疹、水疱、大疱糜烂渗出等损害;刺激性强烈者可致皮肤坏死或溃疡;机体高度敏感时,可泛发全身。除瘙痒疼痛外,少数患者可有恶寒、发热、恶心、呕吐等全身症状。
㈢本病有自限性,除去病因后。若未能及时除去病因,致使病程迁延,可转变成慢性,类似湿疹样皮炎。
㈣变应性接触性皮炎,接触物斑贴试验常呈阳性。